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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附表8「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自113年1月5日生效

 

歡迎有需求之教職員同仁依實際情形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件至人事室辦理。謝謝!

申請費用(額度)請參考附件!

113 01 30 人事室 郭家宏 敬上 分機 8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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