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通知】調整本校免費停車貴賓券核發原則公告
總務處公告 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26日
配合本校校區停車場汽(機)車停放收費管理辦法修訂,並增裕校務基金收益,自113年2月起,貴賓證核發原則如下:
1.貴賓免費停車券之申請,均須寫明申請事由(活動名稱)、使用日期,填具貴賓姓名及車號(未填寫者不予受理),不再核發供不特定對象使用之貴賓免費停車券。
2.活動辦理相關廠商如有必要,僅給予洽公折扣,不適用本表。
3.非本校上班日如有貴賓臨時免費停車之需求,請貴賓先以現金繳費離場(僅得以現金繳費),並由申請單位於1個星期內填表申請核准後(逾期不予受理),貴賓憑該日繳費發票向本校申請退費。
4.新版申請表如附件,113年2月份起請使用新版申請表。
總務處 敬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總務處事務組吳禎基
聯絡電話:(02)2732-1104分機82066
傳真電話:(02)2738-4918
學校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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