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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

主旨:衛生福利部函轉總統112年12月6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105771號令公布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請參考附件。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學務處心理輔導組 
翁庭芳 專任心理師 
連絡電話:02-27321104*85111
傳真電話:02-2738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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