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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事務人員」職缺徵才公告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事務人員」職缺公告

徵聘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徵聘人員

學生宿舍舍監

工作地

學生第一宿舍

性別

不拘

公告期間

即日起起至113年1月26日

資格條件

  1. 高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 品行端正、服從性高且具團隊精神、無不良纪錄且身心健康,男性須服兵役畢或免服兵役者。
  3. 略懂木工或具園藝專長業務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宿舍監視系統調閱與管理。
  2. 第一宿舍愛舍服務分派、管制工作。
  3. 第一宿舍門禁卡設定、分發、回收與管制。
  4. 第一宿舍樓梯間、走廊間之巡查及資源回收區域整潔、管理。
  5. 第一宿舍包裹領取與分發。
  6. 第一宿舍公物損壞報修。
  7. 第一宿舍公告欄之整理。
  8. 需因應工作需求,須配合不定期加班。
  9. 臨時生輔組內交辦工作。

工作地址

本校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捷運文湖線科技大樓站1號出口),交通方便。

應備文件

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各項表格文件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使用A4白色紙張列印,請務必依以下順序排列裝訂

  1. 報名表(如附件1)。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告知暨同意書及性平切結書(如附件2)。
  5. 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證照或專長證明文件。

甄選方式

1.意者請備齊文件(A4彩印)於民國113年1月26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且不接受補件。所繳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文件請寄至: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務處生輔組(註明:應徵事務人員)

2.初審(實格審查)及複審(面試)。

(1)初審時先評選應考人之報名實格並擇優另以電話或書面通知複審日期(未入選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2)面試(擇期通知)。

3.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3名,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4.薪資與福利:113年起依本校「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臨時暨事務人員進用及管理考核要點」以第六級勞動部公告基本工資支給聘用。

5.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6.本甄選公告同步刊載於本校網站首頁。

聯絡方式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林先生,聯絡電話:(02)2732-1104轉8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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