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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請各單位至財產管理系統完成「資訊設備購置(汰換)申請表」,並列印核章後於112年12月25日前擲回總務處保管組審核使用年限。

總務處保管組、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通知

112年12月11日

主旨:為循例配合執行本校114年度「電腦經費預算表」報部及「資訊設備預算分配」初審作業請各單位至財產管理系統完成「資訊設備購置(汰換)申請表」,並列印核章後於112年12月25日前擲回總務處保管組審核使用年限,請查照。

說明:

一、   申請作業主要為教學、行政單位執行業務所需,及電腦教室使用之資訊設備需求,故限填電腦主機、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印表機及電腦教室螢幕等資訊設備。又,需汰換設備之經費來源以校務基金採購為主,國科會採購設備非本調查對象,請勿填列

二、   本申請作業為汰換設備預算之前置審核後續作業請依下列流程辦理

各單位填列「資訊設備購置(汰換)申請表」,核章保管組審核,核章計網中心審核,核章→初審結果送回各單位(請單位自行留存備查)→審核通過的設備品項可填報113年3月作業之電腦經費預算表

三、   申請作業設備使用年限,以113年12月31日為到期基準日

(主計室112預算分配支用原則,行政使用之電腦、筆電須滿5年)

四、   申請作業表單須詳實以利審核,請各單位自行至「財物保管查詢系統」http://pms.ntue.edu.tw/dj/操作列印。
※進入系統後,點選
網路版財產管理系統操作手冊(保管人用)點此下載,相關作業說明在第16-18頁(如後附件)。

五、   本項作業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承辦人:保管組陳淑貞(分機82073);計網中心許月珍(分機8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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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總務處保管組

        辦事員  陳淑貞

        Tel:(02)2732-1104 分機82073

        Email:cn0116@tea.nt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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