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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系所及院級「教學實踐研究技術報告」升等及「技術研發」升等送審資格審查原則修正業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

一、依112年11月14日本校112學年度第2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次修正系所及院級「教學實踐研究技術報告」升等及「技術研發」升等送審資格審查原則

    係配合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15條及第16條修正升等途徑名詞,酌作文字修正,主要文字修正說明如下:

  • 「教學實」升等修正為「教學實踐研究技術報告」升等。
  • 「教學實務研究升等」修正為「教學實踐研究專門著作升等」。
  • 「教學成果」修正為「教學實踐研究成果」。
  • 「技術應用」升等修正為「技術研發」升等。

三、修正後法規如附件,另亦可至人事室網頁法令規章教師聘任、升等、評鑑項下下載

 -- Have A Nice Day!!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周怡君 聯絡電話:02-27321104#8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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