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112學年度校慶運動會11月15、16日大學部學生請假事宜,請查照。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務處 通知
112年10月31日
主旨:有關本校112學年度校慶運動會11月15、16日大學部學生請假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112年10月20日「體育委員會」暨「校運籌備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112年11月15、16日(星期三、四)本校舉辦校慶運動會,大學部學生必須全程參與校慶運動會活動,如未能參加者,均須依本校學生請假辦法第1條規定於線上系統辦理請假(請假方式如附件),未請假者均作曠課論。
三、依據本校112年10月20日「體育委員會」暨「校運籌備會」會議決議,無故不參加者以服4小時愛校服務論、賽會期間班級抽點未依規定完成線上請假缺席者,處愛校服務2小時;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愛校服務者,將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7條第3項規定予以申誡論處。
四、敬請各系所(單位)轉知各班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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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學務處生輔組 蘇妍禎
(02)27321104分機8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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