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有關113學年度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重點,詳如說明,敬請各位師長預做申請準備。
說明:
一、計畫定義:教師為提升教學品質,促進大專校院學生學習成效,透過教育現場提出問題,並藉由課程設計、教材教法、或引入教具、科技媒體運用等方式,採取適當之研究方法及評量工具檢證成效之歷程。
二、申請資格:計畫主持人須為申請學校之現任專任教師(含專案教師)、專技人員,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獲本部核發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之教師。
(二)獲本部核發講師證書,具有教學成果對外發表或曾獲校內外與教學成就相關獎項之教師。
(三)獲學校聘任為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及技術教師。
三、申請時間:自112年11月21日(二)凌晨0時起至112年12月13日(三)下午5時止。
四、申請類別
(一)10個學門:通識(含體育)、教育、人文藝術及設計、商業及管理、社會(包含法政)、工程、數理、醫護、生技農科、民生。
通識(含體育)學門僅接受計畫執行課程為通識及體育課程申請,其他計畫請改投其他領域學門。
(二)2類專案:大學社會責任(USR)、技術實作。
為配合大學社會責任(USR)專案性質及需求,自110學年度起試辦多年期計畫。
五、執行期程: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六、經費補助
(一)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50萬元。
(二)得編列人事費、業務費及設備費,人事費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60%,相關規定如下:
1. 至多編列1名計畫主持人費,每月最高1萬2000元(今年度自8000元上調至1萬2000元)。
2. 得聘用兼任助理,每月3000至5000元,並應編列勞健保相關費用。
3. 得聘用在學且無其他專職博士生擔任兼任助理,每月最高1萬元,此項經費不受計入50萬元、人事費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60%限制(今年度新增)。
4. 不得編列國外差旅費、禮金或禮券。
七、計畫格式
(一)計畫主持人部分:
1. 近5年課程教學經驗與成果。
2. 教學成果與計畫關聯。
年資未滿5年教師請說明課程教學經驗與問題之聯結。
3. 若有協同主持人請增敘其課程教學經驗、科學/技術能力或實務專業職能,以及在計畫中的工作任務。
(二)計畫執行內容部分:
1.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動機。
2.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研究主題與目的。
3. 文獻探討。
4. 教學設計與規劃:教學目標與方法、各週課程進度與教學空間、學生成績考核與學習成效評量工具。
5. 研究設計與執行規劃:研究架構、研究問題意識、研究目標、研究對象與場域、研究方法與工具、研究實施程序。
6. 預期完成工作項目與成果。
7. 參考文獻。
8. 附件。
八、計畫審查配分:計畫主持人部分20%+計畫執行內容部分80%。
九、注意事項
(一)應開設與計畫相關之課程,並有實際授課事實,且授課課程為學校正式學制所採計之畢業學分。
(二)計畫主持人應為申請計畫課程之主授者。
(三)鼓勵資淺教師投入教學現場改進研究,提供研究資源及社群連結。
十、有關本計畫徵件說明資料,請參考附件檔、計畫網站「最新消息」專區(https://tpr.moe.edu.tw/news)及績優計畫專區(https://tpr.moe.edu.tw/achievement/plan)。
相關活動宣傳:
本校擔任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北區基地,協助教育部推廣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目前辦理相關活動如下,將可協助老師增能並進一步獲得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補助,資源有限但會優先錄取本校教師,敬邀各位師長踴躍報名參與。
一、11/8 必勝!武林秘笈–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及執行經驗分享(網址:https://reurl.cc/nLXz1X)

二、11/10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書撰寫進階實務工作坊(網址:https://reurl.cc/RyD4X9)

三、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書撰寫一對一線上諮詢服務(網址:https://reurl.cc/2E30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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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文賢 約用行政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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