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於112年10月23日至27日假篤行樓辦理校長續聘行使校長續聘同意權投票
主旨:本校校長陳慶和將於113年7月31日任期屆滿,依本校組織規程規定,辦理校長續聘投票事宜,此次投票期間為112年10月23日至27日,每日投票時間上午9點至下午4點,投票地點於篤行樓1樓大廳,公告校長續聘行使同意權相關規定,並檢附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行使校長續聘同意權人名冊、選票樣張及投票須知供參閱,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組織規程第5條:
(一)第7項:校長聘期屆滿十個月前,應由教育部進行評鑑。另由全校專任講師以上教師,就校長所提治校績效與未來規劃理念,並參考教育部評鑑結果報告書,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就校長續聘行使同意權,獲全校專任講師以上教師總數過半數以上同意為通過,始可續聘。若未獲通過,應依規定進行新校長遴選。
(二)第8項:前項投票期間為五日,所稱全校專任講師以上教師,不含留職停薪及投票期間五日均帶職帶薪出國講學研究進修或請假出國者。
二、本校專任講師以上教師計有231人,依上開規定應扣除留職停薪教師4人及投票期間五日均帶職帶薪出國講學研究進修或請假出國4人,爰本次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行使校長續聘同意權人計有223人,詳如附件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行使校長續聘同意權人名冊。
三、旨揭投票期間為112年10月23日
四、每日投票時間下午4點結束後,票匭移置篤行樓一樓校史館,置放期間室內備有攝影機錄影,室外依本校112年10月主管會報決議僱請保全監守,確保投票公正性無疑。另每日上午8點40分左右移出票匭,歡迎教師蒞臨監督。
五、為利教師參閱,此次公告事項於本校網站首頁校長續任專區( htt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