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請行使校長續聘同意權人至本校網站首頁校長續任專區參閱
主旨:公告請行使校長續聘同意權人至本校網站首頁校長續任專區參閱,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10月12日臺教高
二、依上開來函「說明二、另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4條規定,學校辦理校長續任,應將校長上任後學校歷年校務基金執行情形、可用資金變化情形及開源節流計畫執行成效,併同旨揭續任評鑑報告書,以適當方式提供學校組織規程所規定之校長續任同意權人參據。」。
三、基此,本校業於本校網站首頁校長續任專區( https:/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周怡君
聯絡電話:02-27321104#8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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