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校長續聘行使同意權相關規定及投票須知
主旨:本校校長陳慶和將於113年7月31日任期屆滿,依組織規程規定,辦理校長續聘投票事宜,公告校長續聘行使同意權相關規定及投票須知,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組織規程第5條規定:
二、教育部104年4月10日臺教高(一)字第1030194149號函核復本校組織規程第5條,謂「國立大學以校務基金自籌經費遴聘之專案教師或研究人員,其聘約若為專任職務契約,應屬學校之專任人員」。
三、有關應公告資訊,請至本校網站首頁校長續任專區(https:/
四、檢附行使校長續聘同意權須知1份。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周怡君
聯絡電話:02-27321104#8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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