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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自112年9月27日施行

主旨: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自112年9月27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核能安全委員會與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相關權限業務皆由核能安全委員會與所屬機關承接辦理,請查照轉知。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專員 嚴素娟 電話:(02)2732-1104分機82089 傳真:(02)2736-0421 e-mail:ysch@mail.nt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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