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及「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定自112年9月27日施行
主旨:行政院函以,112年6月21日制定公布之「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及「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定自112年9月27日施行,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17日臺教人(二)字第1120081308號書函辦理。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專員 嚴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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