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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原獎勵特殊優秀人才)申請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 查照。

 研究發展處綜合企劃組   通知

 

主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原獎勵特殊優秀人才)申請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  查照。

說明:

  • 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0758日科部綜字第1070030775A號函頒「國家科技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以下簡稱國科會研究獎勵作業要點)」辦理。前揭作業要點整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
  • 申請資格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獎勵作業要點」之規定如下:

獎勵對象:申請機構內教學研究人員,且於助起始日前一年內曾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並具備下列資格者:

      1. 符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之計畫主持人,且經申請機構審核機制認定為學術研究、產學研究或跨領域研究之績效傑出者,不含教學績效傑出人員、行政工作績效卓著人員及已依相關法令辦理退休之人員。
      2. 如為申請機構於補助起始日前一年八月一日後聘任之人員,須為國內第一次聘任,不得為自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學術研究機關 (構)延攬之人員。
  • 申請流程:請申請師長於所屬學院指定期限內提交申請表單及相關資料進行學院初審作業。不分學院教師送交申請教師專長領域所屬學院,準用該院初審標準評定是否推薦及等級(不佔該院推薦人數),送回教務處相關會議進行推薦排序,推薦比例人數至多為其他學院推薦比例平均,不足1人以1人計。惠請教務處、各學院於1121016() ,將初審結果之申請表及相關之紙本資料送至研發處綜合企劃組(A710),電子檔傳送hfeunice@tea.ntue.edu.tw,俾辦理提報學術發展委員會複審作業。
  • 相關申請資料如以下附件,亦可至研發處網頁最新公告處下載:

 附件1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

 附件2: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彈性薪資作業要點。

 附件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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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渝 行政組員 敬上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研究發展處綜合企劃組

TEL:(02)27321104 分機82207

FAX:(02)2732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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