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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事務人員(勤務班)徵才公告

徵聘單位

總務處事務組

徵聘人員

勤務班事務人員1名

工作地

總務處事務組

性別

不拘

上網公告期間

自即日起至民國112年9月8日

資格條件及專長

  1. 高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 品行端正、服從性高且具團隊精神、無不良纪錄且身心健康,男性須服兵役畢或免服兵役者。
  3. 略懂木工或具園藝專長業務者尤佳。

工作內容

  1. 整理全校環境清潔及園藝修剪工項。
  2. 小幅修整灌木保持樹型及花圃堆積落葉清理。
  3. 校牆外花圃及泉州街校地樹木雜草修剪等校園綠美化及園藝維護工作。
  4. 定期草皮修剪維護。
  5. 校園戶外公共區域清掃。
  6. 協助全校大、小型各項活動之勞務派遺。
  7. 支援各項考試事務整理及卷務運送工作等。
  8. 臨時交辦工作及支援總務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應備文件

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各項表格文件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使用A4白色紙張列印,請務必依以下順序排列裝訂

1.報名表(如附件1)。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如附件2)。

5.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證照或專長證明文件。

相關附件請至本校公告->徵才公告->事務人員(勤務班)徵才公告下載

甄選方式

1.意者請備齊文件(A4彩印)於民國112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且不接受補件。所繳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文件請寄至: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總務處事務組(註明:應徵事務人員)

2.初審(實格審查)及複審(面試)。

(1)初審時先評選應考人之報名實格並擇優另以電話或書面通知複審日期(未入選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2)面試(擇期通知)。

3.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3名,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

4.薪資與福利:依本校「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臨時暨事務人員進用及管理考核要點」以第一級26,400元敘薪,享勞健保。

5.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6.本甄選公告同步刊載於本校網站首頁。

聯絡方式

聯絡電括:02-27321104轉82058事務組黃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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