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教育部轉知銓敘部令釋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規定「同意」及「備查」之適用情形,請查照。

教育部轉知銓敘部令釋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規定「同意」及「備查」之適用情形,請查照。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

約用行政組員 高千雅

電話:02-2732-1104 #82290

傳真:02-2736-0421

電子郵件:winnie@mail.ntue.edu.tw

地址:10671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行政大樓209室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