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7條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第12點者。
- 受傳染病(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之學生,大一新生最晚於8月30日前、大二(含)以上及研究生最晚於9月2日前將以下資料親送或郵寄至本校生輔組審核。
- 申請文件:
1.受傳染病疫情影響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生活費證明表。(請見本須知附件,自行下載列印)
2.申請就學貸款生活費相關資料:
家庭年所得應列計對象,學生本人或父、母(法定代理人)於109年1月18日後因受疫情影響致每月月收入未達新臺幣4 萬元之相關證明文件~~
(1)自述書(必備文件,需切結核章,並註明所述為實,日後經查不實,將進行追繳)。
(2)相關證明文件【以下可擇一提供:□企業主減班休息、減薪或資遣證明;□勞保局之勞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薪資證明或轉帳證明(含封面之存摺影本,攜帶存摺正本備查)】
- 經生輔組審核通過並核章後,將通知同學審核結果,同學再持證明紙本及申貸所需文件至銀行對保。
經審核通過者,可申貸生活費最高40,000元;111年家庭年所得【父母及申貸學生合計】114~120萬元之間者、或111年家庭年所得【父母及申貸學生合計】120萬以上,家中有二名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學校者,經教育部查調所得結果為B或C級者,由主管機關負擔利息)。
◆就學貸款申辦流程(欲辦理就學貸款者,貸款之項目請勿先行繳費,以免重複繳費!)
- 備妥學雜費繳費單、學分費單及相關文件,至台北富邦銀行網站登錄,再至台北富邦銀行有辦理學貸之分行辦理對保。每一教育階段學程第1次申請可採【新戶線上簽約或親至分行】兩種方式辦理;同一教育階段學程同一學校第2次(含)以後申請可採【線上續貸或親至分行】兩種方式辦理。
1.學雜費繳費單至本校首頁學雜費專區輸入學號下載列印。
2.【學分費】:欲申辦學程、研究生學分費或音樂學系副修之個別指導費者,請先至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填寫「學分費及個別指導費辦理就學貸款申請表」 ,並需經註冊與課務組核章。
3.大一新生最晚請於9/6前完成對保;大二(含)以上及研究生最晚需於9/26前完成對保(曾申貸者可採線上續貸,請上銀行網站辦理,對保單須印出一張並簽名,與其他應繳文件一併送交生輔組)。
- 8/15以後上本校iNTUE校務整合資訊系統之就學貸款子系統申請並印出申請書。
- 住宿保證金、住宿網路資源費、論文指導費及音樂系樂器鍵盤及設備維護費非可貸款項目。
「住宿保證金」及「住宿網路資源費」請依住宿繳費單所示方式繳費。
「論文指導費」及音樂系「樂器鍵盤及設備維護費」,需至本校出納組繳費。
- 至生輔組繳交書面資料:
收件期限:大一新生—9/7新生註冊時間 ; 大二(含)以上及研究生—9/26收件截止。
◆應繳交之書面資料
- 於本校就學貸款子系統列印出就學貸款申請書(需簽名)。
- 學雜費繳費單(至本校首頁學雜費專區下載列印)。
- 有貸住宿費之住宿生另需繳交住宿費繳費單(至本校首頁學雜費專區下載列印)。
- 有貸住宿費之非住宿生需提供房屋租賃契約正本及影本(驗正本,收影本)。
- 有貸學分費者另需繳交經註冊組核章之學分費及音樂指導費辦理就學貸款申請表。
- 台北富邦銀行開立之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一份,需簽名)。
- 有申貸書籍費及非住宿生申貸校外住宿費者,若在校從未有匯款紀錄者,請務必於本校iNTUE校務整合資訊系統--「個人學籍資料維護」--「銀行帳戶」輸入學生本人之郵局局號、帳號或銀行帳戶資料,並上傳存摺封面畫面,也可直接繳交學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給承辦人。本學期約於12月上旬匯入,匯款後將於學校首頁公告匯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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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御筑 職務代理人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學務處生輔組
Tel:(02)2732-1104 #82043
Email:lilacjsnow@tea.ntue.edu.tw
地址:10671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行政大樓1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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