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訂定發布,歡迎踴躍申請。
主旨:「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12日以原民教字第1120025241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及法規命令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本會相關補助要點,已請本會相關單位配套修正,納入族語優惠補助,辦理法制作業。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補助對象及項目如下:
- 補助對象:
一、自然人。
二、經政府立案之非營利法人或團體。
三、各級公、私立學校、幼兒園。
四、地方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
五、原住民族教會:不分教派,有具原住民身分教友,並願意使用原住民族語言宣教及辦理各類教會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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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
一、一般原住民族語言保存及發展研究工作:
(一) 原住民族語言研習或傳習活動。
(二)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或族語友善環境營造。
(三)原住民族語言研討會或學術活動。
(四)原住民族語言調查、研究或出版。
(五) 原住民參與國際原住民族語言交流活動。
二、使用原住民族語言辦理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訂定之補助要點各項活動。
三、其他有助於原住民族語言保存及發展研究工作。
►相關發布令、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申請書詳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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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組員 許秋惠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Tel:(02)27321104#82032
Email:sylvia@mail.ntue.edu.tw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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