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非消耗品列帳控管額度」除櫃子、屏風、桌子、椅子外,自112年6月1日起調整為單價新臺幤2,000元以上即予認列。請查照。
主旨:有關本校「非消耗品列帳控管額度」除櫃子、屏風、桌子、椅子外,自112年6月1日起調整為單價新臺幤2,000元以上即予認列。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校112年5月31日第211次行政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案係考量行政作業規定、近年通貨膨漲因素及參酌鄰近學校作法,重新訂定非消耗品認列標準。
三、本次調整為:不易耗損之物品購買金額單價在2,000元以上至10,000元者,認列為非消耗品。而其中櫃子、屏風、桌子、椅子單價在1,000元以上即予認列。
又如有特殊品項,由總務處保管組依規定審核判定其財物分類 。
四、管制額度放寬,但以公帑購置之財物仍請保管人依規定善盡管理人權責。
五、本案承辦人:郭佳伶小姐。分機:82273。 E-mail:joanna82273 @tea.ntue.edu.tw 總務處保管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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