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夜間暨週末假日碩專班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注意事項(含離校期程表及領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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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離校前小叮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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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確認項目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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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辦理日期與時間 |
1.辦理日期:6月14日起至9月11日止。 2.受理時間:早上8時30分~下午16時30分。 3.暑假7月及8月每週五及9月1日(週五)為全校非辦公日、6月22日及23日適逢端午節假期放假,不開放辦理離校,請同學留意。 4.6月30日、9月8日週五有開放辦理離校,辦理時間:早上8時3 5.9月11日為受理111-2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日,辦理時間為:早上8時30分~下午17時。 6.112年暑假辦公時間若有異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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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辦理期程注意事項 |
※由於每學期均會發生有畢業生趕4時30分辦理截止時間前趕辦離 本中心僅在此建議各位準畢業生: 1.建議準畢業生能預留三到五個工作天為辦理離校手續時間, 2.若同學預計於週一至週四(7月-8月)下午辦理離校手續, 3.進修中心為最後發證單位,故離校程序單上面計有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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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系所規定離校前應具備之畢業條件均已達成 |
107學年度入學生應另提供學術倫理修畢6小時證明予系助教確認(106學年度(含)以前之入學生免提供) 部分系所會另制定畢業條件: 例:應通過中級英文檢定考試、需參加幾場校內外論文發表會( 請先確認您是否已符合系所規定之畢業條件後, |
辦理離校前自我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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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確認項目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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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畢業初審表已簽名繳交予系所助教 |
未能於初審期間內繳交初審表予系辦者,擬於本學期辦理離校但逾期尚未提出畢業資格申請者,請主動分別與系上及進修中心聯絡,俾利協助辦理後續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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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碩士學位照已繳交2吋脫帽照兩張予系所助教代轉(背面書寫學號、中英文姓名、生日) |
1.尚未繳交學位照者,請盡快提供予系所助教轉交至進修中心,最遲請於辦理離校前三個工作天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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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學期有選修111-2之各科學期成績均已呈現在教務系統中 |
1.教師尚未輸入111-2學期成績者,請等候授課教師將學期成績輸入完成後再辦理離校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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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無修課者請再次檢視「修業進度表」裡所呈現之已修課程符合就讀系所畢業條件後,直接看下面檢核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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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畢業論文題目是否於學位考試當日被口試委員建議調整題目寫法 |
1.上傳予圖書館及裝訂好之畢業論文冊封面之題目,如是在學位考試當日被口試委員建議調整題目名稱,務請於辦理當日另外提供「論文題目修正確認書」予本中心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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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論文封面影本 |
◎因本校論文系統於線上審核通過後,需至少有三個工作天的時間才開放公開查詢,建議畢業生能預備論文封面影本備用,以縮短您等候辦理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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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學生證(辦理離校當日提供予本中心) |
1.學生證將於辦理離校當日離校手續完成後,加蓋畢業離校章發還予同學留存。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進修推廣處進修教育中心
蔡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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