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未具名者(署名監督者)指稱關於去(111)年各項委員選舉相關事宜,經查係屬不負責任之不實指控,為免以訛傳訛,秘書室澄清如說明,請查照。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秘書室 說明
112年5月23日
主 旨:有關未具名者(署名監督者)指稱關於去(111)年各項委員選舉相關事宜,經查係屬不負責任之不實指控,為免以訛傳訛,秘書室澄清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多位師長於112年5月22日、23日陸續收到及反映之未具名者(署名監督者)信件內容:「各位老師好,關於六月各項委員選舉,1.請選舉最後一天再去投票;2.去年疑似第一天票卷全部當晚被換過,某些當選委員創下改大以後有史以來非常態性高票當選」。
二、本校全校性會議委員(代表)選舉均循往例由教務處、學務處、人事室、副校長室及秘書室等至少5個單位共同承辦。經查本校111學年度全校性會議委員(代表)選舉,因疫情影響,循110學年度方式,於111年9月14、15日舉行,並經111年5月25日第199次行政會議及111年6月7日第48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在案,兹將該次辦理之選舉項目列舉如下(秘書室為統籌單位,選票製作由各該承辦單位辦理):
(一)校務會議代表(負責單位:教務處、人事室)
(二)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負責單位:人事室)
(三)職員甄審及考績委員會委員(負責單位:人事室)
(四)助教評審委員會委員(負責單位:人事室)
(五)約用工作人員考核小組代表(負責單位:人事室)
(六)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負責單位:學務處)
(七)推動與國立臺灣大學合作發展協商委員會委員(負責單位:副校長室)
三、有關未具名者(署名監督者)所指「…;2.去年疑似第一天票卷全部當晚被換過,某些當選委員創下改大以後有史以來非常態性高票當選。」一事,經查所稱並非事實,為免以訛傳訛,說明澄清如下:
(一)本校選舉一向由各單位分工,並採公正、公開、透明方式辦理,絕無指稱換票一事。每年選務作業流程摘要如下:
1.第1天投票前準備及投票作業:
(1)第1天9:00投票前,進行各票匭開箱,確認為空票箱後上鎖,並彌封鑰匙孔,各票匭鑰匙由各承辧選務工作人員保管,由行政一級主管2人以上及現場排隊領票人共同監督並全程錄影,完成前置公開彌封作業後,於9:00開始投票。
(2)第1天投票結束後,由秘書室協同監督人員進行彌封票匭作業,彌封投票孔後,各項選舉承辧同仁,立即將票匭、未領選票、領票單送校史館存放,並上鎖。
2.第2天投票前準備及投票作業:
第2天9:00投票前,由監督人員全程監控,以鑰匙開啟校史館大門,由各項選舉承辧同仁,將票匭、未領選票、領票單移至篤行樓投票場所,過程全程錄影,並於投票前由監督人員及現場排隊領票人共同監督開啟票匭投票口封條作業,於9:00開始投票。
3.第2天投票結束後,由秘書室協同監督人員進行彌封票匭作業,彌封投票口後,各項選舉承辧同仁,立即將票匭送至開票場所,邀請監票人監票,監督承辦同仁,打開投票口彌封條,以鑰匙開啟票匭後,公開辦理開票作業,並鼓勵全體師長同仁蒞臨開票所指導,過程全程錄影。
4.綜上,選務工作分工明確,且所有承辦同仁皆兢兢業業辦理所責選務工作,所稱換票一事,實屬對同仁不公、嚴重打擊同仁工作士氣。尤其按以上選務作業流程,進行所謂「換票」係絕無可能之事,理由如下:
(1)選務工作細瑣繁雜,尤其選票製作亦分由各相關單位製作及負責,整體選務工作須由各單位共同合作方能順利完成。
(2)倘要進行所謂「換票」,必須從選票製作、進校史館開票匭「換票」(各票匭鑰匙分由各承辧選務工作人員保管)、重新製作彌封條、對照錄影存證之畫面重新彌封以吻合原彌封位置等各種工作細節,至少需5個單位工作人員均同意並共同分工進行。
(3)再者,校史館所在之篤行樓一樓裝設有多支監視器,24小時監控範圍涵蓋校史館門口,試問如何能使所有選務工作人員鋌而走險進行該等對渠等毫無益處,甚至涉犯法之情事
(二)各項委員選票高低,係由各該選舉之選舉人投票產生。茲列舉111學年度校務會議及教師評審委員會2項選舉,票數最高前十名如下,供全校教師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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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校務會議票數最高前十名 |
教師評審委員會票數最高前十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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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經系張芳全 |
教經系張芳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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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體育系陳益祥 |
體育系李加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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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數位系巴白山 |
藝設系游章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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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自然系盧玉玲 |
教經系洪福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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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經系洪福財 |
體育系陳益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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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音樂系劉瓊淑 |
數位系巴白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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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師培處楊志強 |
音樂系劉瓊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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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教育系張郁雯 |
兒英系陳錦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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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教育系陳碧祥 |
藝設系羅森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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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藝設系羅森豪 藝設系游章雄 體育系李加耀 |
台文所翁聖峯 |
(三)各項選舉係各行政單位分工合作辦理,並由各行政、學術單位推薦代表進行開票、監票,並全程錄影。
四、有關112學年度全校性會議委員(代表)選舉選務籌備相關作業,已於112年5月8日主管會報討論在案,並將於本校行政會議、校務會議報告,請各與會師長充分討論及建議,以精進選務作業,共構更美好的國北教大。
五、隨意一句無具體事證之指控即誣指行政同仁未做之事,這對長期為學校事務盡心盡力提供教學工作後勤支援的行政同仁而言,無疑是極大的戕害,對校園和諧更有極嚴重之影響及傷害,這實非本校及全體教職員工生之福,更有礙本校未來發展。
六、秘書室未來會以更關懷的態度關心全校教職員生,期待未來在全體教職員生的齊心努力下,讓國北教大再創更美好的未來。
秘書室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