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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大陸委員會函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原承辦人葉建麟所為驗證簽名式樣,自112年4月24日起不再使用,請查照。

主旨:大陸委員會函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原承辦人葉建麟所為驗證簽名式樣,自112年4月24日起不再使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大陸委員會112年5月5日陸法字第112000175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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