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主旨:教育部函轉勞動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36條第5款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2年5月9日臺教文(五)字第1120045256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專員 嚴素娟
電話:(02)2732-1104分機82089
傳真:(02)2736-0421
e-mail:ysch@mail.ntue.edu.tw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