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函有關教育部補助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成果報告學術倫理規範
轉知教育部函有關教育部補助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成果報告學術倫理適用詳如附件
教育部補助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與國科會研究補助性質相同,爰類推適用國科會之倫理規範,
計畫成果報告不視為正式發表,亦無自我引註之需要,
並鼓勵計畫主持人將成果報告內容進行後續發表;
惟仍須注意成果報告是否需註明源自其他已發表之著作或有共同作者等著作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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