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本校進修推廣處推廣教育中心誠徵職務代理人1名(第2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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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推廣教育中心 甄選「職務代理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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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單位 |
進修推廣處 推廣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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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人員 |
職務代理人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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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間 |
即日起至112年5月12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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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及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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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辦理推廣課程業務及相關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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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
自112年6月1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該請假人員若提前復職,其職務代理人應於其復職前一日自動離職)。須配合請假人員於112年5月31日前完成業務交接,交接以前後一周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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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待遇 |
依「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校務基金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約用行政組員265薪點(新臺幣34,37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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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篤行樓1樓101室,推廣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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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
※各項表格文件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使用A4白色紙張列印,請務必依以下資料順序排列,免裝訂,文件一式兩份。 1.甄選報名表、簡歷表(如附件1)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4.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證照或專長證明文件 5.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如附件2) ※相關附件請至本校最新消息,徵才標籤下本公告頁面內下載。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網站:https://www.ntue.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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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及甄選方式 |
1.應備文件請於112年5月12日(星期五)前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證件不齊、無郵戳者或於112年5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點前未送達篤行樓101室者,不予受理,且不接受補件。所繳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文件請寄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篤行樓1樓101室,推廣教育中心(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應徵者姓名)。 2.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複審面試日期(未入選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或函復)。複審將以面試為主(必要時另進行筆試)。 3.本校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備取人員多名,於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徵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4.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5.聯絡電話:02-27321104轉82107推廣教育中心戴小姐。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進修推廣處推廣教育中心 莊小姐
Tel: (02)2732-1104 # 82204
Fax: (02)2736-2578
Web: cce.ntue.edu.tw
FB: goo.gl/E95dDy
Add: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篤行樓1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