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行本校112年度財物盤點工作,請各單位盤點人洽本組領取盤點資料,並依財物盤點計畫進行初盤作業。
總務處保管組 通知
112年04月10日
受文者:各學術暨行政單位
主 旨:為進行本校112年度財物盤點工作,請各單位盤點人洽本組領取盤點資料,並依財物盤點計畫進行初盤作業。
說 明:
一、請各單位盤點人於4月14日(星期五)前洽本組領取「財物盤點清冊」及「財物盤點紀錄表」。
二、請各盤點人於盤點清冊上確認盤點結果,若無實體或無標籤應於該欄位簽註清楚;盤點紀錄表以每單位壹張為原則,請詳填單位盤點結果及數量,並確實填寫短缺、盤盈或閒置財物記錄。
三、請單位盤點人彙整盤點清冊、填寫盤點紀錄表並送單位主管核章後,於5月31日(星期二)前收齊交回本組,俾利進行後續複盤及帳務處理等事宜。
四、檢附112年度盤點計畫及各單位盤點人名冊如附檔。
五、本案承辦人陳淑貞小姐,分機82073。
總務處保管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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