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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行本校112年度財物盤點工作,請各單位盤點人洽本組領取盤點資料,並依財物盤點計畫進行初盤作業。

總務處保管組    通知

112年04月10日

受文者:各學術暨行政單位

主  旨:為進行112年度財物盤點工作,請各單位盤點人洽本組領取盤點資料並依財物盤點計畫進行初盤作業。

說  明:

一、請各單位盤點人於4月14日(星期五)洽本組領取「財物盤點清冊」及「財物盤點紀錄表」。

二、請各盤點人於盤點清冊上確認盤點結果,若無實體或無標籤應於該欄位簽註清楚;盤點紀錄表以每單位壹張為原則,請詳填單位盤點結果及數量並確實填寫短缺盤盈或閒置財物記錄

、請單位盤點人彙整盤點清冊、填寫盤點紀錄表並送單位主管核章後5月31日(星期二)前收齊交回本組,利進行後續複盤及帳務處理等事宜。

四、檢附112年度盤點計畫及各單位盤點人名冊如附檔。

五、本承辦人陳淑貞小姐,分機82073。

                    

總務處保管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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