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公告本校修正通過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碩士在職專班學生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辦法」

主旨:公告本校修正通過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碩士在職專班學生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說明:
    一、本要點業經112年3月2日第42次進修事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第三條第二項原「其他專科學校、大學及相關機關(構)」文字修正為「其他大專校院及相關機關(構)」,以與教育部用語一致。
         (二)碩專班學生違反學術倫理檢舉案件是否受理須經進修推廣處處長核准,故本辦法第四條原「檢附證據向進修推廣處進修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提出」,刪除「進修教育中心」文字,本中心並修正為本處,以一級單位「進修推廣處」為受理單位;第五條、第九條及第十條配合前開修正文字,原「本中心」文字修正為「本處」。
         (三) 第十二條修正文字,並配合法規體例,刪除「修正時亦同」文字。
    三、檢附旨揭要點修正後全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電子檔同步置於本校進修推廣處-進修教育中心-法規與表單-相關法規。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進修推廣處進修教育中心 
 蔡逸雯
 電話:02-6639-6688 #82203
 傳真:02-2736-4163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篤行樓201
 ===================================================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