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政院工程會重申機關辦理採購,應公平合理對待各投標廠商,並確實依契約約定落實履約管理及辦理驗收】。轉請 查照。
主旨: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重申機關辦理採購,應公平合理對待各投標廠商,並確實依契約約定落實履約管理及辦理驗收】。轉請 查照。
說明:詳如附加檔案。
總務處 敬啟
公告人:林純美
分機8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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