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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畢業生畢業學分審核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通知

111年10月17日

受文者:本(111-1)學期為在籍第8學期(含)以上之大學部四年級學生

主旨:有關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畢業生畢業學分審核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學生畢業資格審核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學期(111-1)線上畢業初審申請自10/17(一)起至11/11(五)止

三、本學期為在籍第8學期(含)以上之大學部四年級學生,請登錄「iNTUE校務系統-教務資訊-畢業資格申請」,並於期限內操作畢業學分初審並繳交「畢業學分審核表確認單」和「第二專長修畢證明文件」至各學系助教。(日程表及系統操作示意圖如後所附)

無論是否可於本學期畢業皆須繳交審核表(須先解除彈跳視窗設定,方能產生報表)。

四、106學年度(含)起入學之學生畢業前應修畢下列五種課程之一:「本系精進課程」、他系或他組「跨域專長模組」、「學分學程」、「微型學分學程」、「各類教育專業課程」。欲於本學期畢業之同學請於繳交「畢業學分審核表確認單」前,先至修習之第二專長設置單位進行第二專長學分審核,並取得修畢證明文件,若無法於畢業初審階段取得第二專長修畢證明文件,應於領取學位證書時補驗證明。欲申請學位證書加註專長模組/學分學程之學生,請自行於畢業學分審核表「第二專長審核」欄位填寫所需加註之專長模組/學分學程名稱。

另,修習教育學程作為第二專長畢業資格且預計於本學期畢業之學士班各類科教育學程師資生及教程生,請於11月11日前至「iNTUE系統-師培資訊-申請師培畢業學分初審及師資生檢核紀錄項目」申請教程畢業初審,並於「畢業學分審核表確認單」上填列修習之教程名稱(國小、特殊、幼兒園),「畢業學分審核表確認單」無需加會師資培育處。如有申請教程畢業初審的疑問,請洽師培處課務組:02-27321104分機82382、82283。

五、符合學則第21條第3項規定,欲申請延長修業年限者,須先完成線上畢業學分初審,方能進行線上延畢申請線上申請後,請列印「延長修業年限申請書」會送相關單位核章後送註冊與課務組各承辦人。延長修業年限每次僅受理申請延長1學期(延長至111學年度第2學期止)申請截止期限為111年12月16日(五)如因本學期畢業學分不及格延畢者,請於收到成績單後盡快辦理延畢申請,以免影響選課等權益

六、如有網路申請審核上的疑問或未盡事宜,請洽詢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02-27321104分機82259。

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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