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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首長宿舍短期利用活化案」徵求計畫構想書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首長宿舍短期利用活化案」徵求計畫構想書公告
主 旨:本校經管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四小段71地號國有房地(建物門牌:重慶南路2段19巷3號)自即日起徵求短期利用活化構想書,請有使用意願單位於109年12月3日(星期四)前參採附件向總務處保管組提送構想書
說 明:
一、依本校108年6月27日校園空間規劃委員會會議決議暨109年10月24日1090140378號簽准辦理。
二、注意事項:
(一)使用期間:經「校園空間規劃委員會」評定且奉校長核可之日起使用1年,倘借用單位於經營期間,履約情形良好,且無待解決事項,如有意續借,經簽奉校長核可得延長1年,最多延長2次,但本校得視計畫作業期程或該處所使用計劃情形作必要之調整。
(二)提案單位:依本校組織章程設立之各學系(所、學位學程)、中心等單位。
(三)計畫主持人:各學系(所、學位學程)主任、中心主任或館長。
(四)空間屬性定位:以教學實習、教育文化或藝文產業為主,並允許跨域合作或複合式使用。
(五)營運期間借用單位應自負盈虧,且平均每月至少挹注校務基金新臺幣4萬元(含場地收入、計畫管理費、募款),並於每季提送財務收支報表陳核,年度結算時未達平均每月新臺幣4萬元者,予以解約,且借用單位應補足借用期間全數金額予校方。(詳契約書第三點)
三、檢附計畫構想書說明文件、評選須知及借用契約書等相關文件,亦可至本校首頁網頁瀏覽下載。
四、本短期利用活化案未完成構想書評選作業期間,個別空間依本校館舍場地管理及使用辦法暨收費標準提供借用,相關規定請至本校網頁/行政單位/總務處/事務組/法令規章查詢(https://general.ntue.edu.tw/affair/fil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