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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習與教學國際碩士學位學程徵聘專任助理教授級(含)以上教師1名
單位 |
學習與教學國際碩士學位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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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 |
助理教授(含)以上 |
名額 |
1名 |
學歷及資格 |
一、需具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 二、需具全英(語)實務教學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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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長領域 |
一、具備語言教育(Language Education)及課程與教學研究專長,相關研究與實務者。 二、具質性研究、師資培育或中小學實務經驗者尤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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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手續及 日期 |
一、應徵手續及文件: (一) 專任教師申請表(如附件1)。 (二) 新聘專任教師檢核表及學術專長取向表(如附件2)。 (三) 檢附基本資料: 1. 博士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 2. 個人經歷自傳 3. 五年內學術著作目錄 4. 課程之教學大綱(課程綱要格式請參考學程網頁),下列課程請選擇2門課程。 (1) 語言習得與發展(Language Acquisition and Development) (2) 質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 (3) 教學設計與發展 (Instructional Design and Development) (4) 閱讀教學(Reading Instruction) 5. 可展示教學經驗與成效之文件(如教學評鑑(量)結果、或其他文件)。 6. 如具有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者,請檢附相關資料。 7. 如具有中小學教學實務工作經驗者,請檢附相關證明資料。 (四) 五年內發表之學術著作及專業成果,應符合下列「學術研究」或「教學實務」二項專長之基本資格門檻之一,(未符合者請勿申請): 1. 學術研究(以下至少符合1項) (1) 最近5年SCI、SSCI、TSSCI、A&HCI、THCI、SCIE 學術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至少2篇。 (2) 最近5年科技部等中央部會或同等級民間組織計畫主持至少2案。 (3) 最近5年具雙審查機制之已出版學術專書至少2冊。 【上述1~3項至少2篇/案/冊】 2. 教學實務(以下1、2項條件均須具備) (1) 曾擔任大專校院、中小學教師。 (2) 已出版教學相關著作、大學教學專用書、教學技術研發取得專利之 成果、中小學教科書出版品、或教材教法教具研發相關著作/技術 報告(含影音檔案、使用手冊等)、或主持科技部等中央部會或同等 級民間組織之教學相關計畫至少 2 件/冊/案。 【上述 1、2 點條件均須具備】 二、面試流程: (一) 初審合格者將於110年3月中旬前安排面試及試教,未通過初審者將不另行通知。 (二) 初審合格具特殊情況者若無法親自出席面試者,可提前一週申請採視訊方式於進行面試,惟本學程教評會得視申請原因予以准否。 三、郵遞資訊: (一) 應徵文件請以掛號郵寄「10671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芳蘭樓201室) 學習與教學國際碩士學位學程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學習與教學國際碩士學位學程專任教師。 (二) 所繳各項資料,若需領回,請自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無附上回郵信封者,其應徵資料將於甄選工作結束後以機密文件方式銷毀。 四、備註資訊: (一) 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2月26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二) 聘任相關規定依本校教育學院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準則辦理。 |